不管是英格兰人,还是美国人,都以自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后裔引以为傲。就像我们自诩自己是炎黄子孙一样,口气里满是自豪。
当然,事实摆在那里,大航海时代的海上霸主,工业革命的先驱者,几乎近四分之一的地球文明,都是在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的后代大英帝国殖民者统治下诞生的。连今天的世界超级大国美国,都是从英国移民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
让英美优越感爆棚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又有着怎么样的历史呢。
(古日尔曼人)一、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起源。
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本意,就是盎格鲁和撒克逊两个民族的结合体,通常用来形容五世纪初以来,生活在今天英格兰地区住民的统称。
在历史上,日耳曼人的分布极为广泛,从德国北部到瑞典南部,以及丹麦半岛,都有不同的日耳曼人族群部落存在,其中包括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汪达尔人以及伦巴德人等。
公元前2世纪之初,一些游牧民族的日耳曼人,转为固定居住的农耕生活。而另一部分军事贵族,则以四处征战为职业。所掠夺的战利品,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首领的配额往往多于士兵,日耳曼人走向军事民主制阶段。
(罗马军团)二、进军不列颠岛。
4世纪末,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趁机建立起自己的王国,西哥特人在西班牙建立了西哥特王国,汪达尔人在北非成立汪达尔王国,伦巴德人在意大利拉起了伦巴德王国的旗帜。
公元5世纪中叶。大量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沿海岸线西行,在征服比利时、荷兰境内的低地势力后,渡过英吉利海峡进入不列颠。
虽然罗马帝国时期,英勇好战的盎格鲁人,作为雇佣兵先期在不列颠立足,为家乡部落出走壮大,找到了一个立身建朝之地,但从大的地缘背景上看,这其实也是个必然选择。
因为和多年前就已启程的日耳曼三族相比,盎格鲁、撒克逊、朱特三族并没有先发优势。那些紧邻罗马的日耳曼部落,会更有机会进入罗马占领地盘,并成为后来者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渡海进入不列颠成为了这些北方部落的最好选择。
罗马军团撤离后不久,不列颠遭到日耳曼三个种族的联合入侵,在公元年后的50年里,盎格鲁-撒克逊人分批涌进不列颠,建立殖民地。
刚刚才从罗马帝国统治下脱离的凯尔特人,当然奋起反抗。双方的斗争持续了一个半世纪之久,凯尔特人遭到灭绝式的残杀,没死的不是成为奴隶,就是被赶进北部和西部的山区。
公元七世纪初,不列颠岛被这些外来的日耳曼人,划分成七个王国。较小的有东盎格利亚、肯特、东撒克逊、南撒克逊。另有三个大国是诺森布里亚、麦西亚和西撒克逊,但是这七个日耳曼人王国之间也不消停,时常战争不断。
(维京人)三、维京人的入侵。
8世纪末时,维京人也看上了不列颠岛,向盎格鲁-撒克逊人发起挑战,他们最初只是沿袭以往的海盗风格,对沿岸的城市进行抢劫掠夺。从公元年,则大举进犯诺森布里亚和东盎格利亚,还在那里建起维京殖民地,并对苏格兰和罗马人和撒克逊人都没有染指的爱尔兰,也发动了袭击。
11世纪初,维京人再次入侵英格兰。整个英格兰又被丹麦海盗统治达25年之久,直到丹麦王朝政变,爱德华才恢复了封建君主制的盎格鲁-撒克逊王国。此后,按照盎格鲁的谐音,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就变成了英格兰王国。
四、骄傲的盎格鲁-撒克逊人。
19世纪,英格兰的白人新教徒开始相信先天优越论,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天生就有优越基因,比其它民族高一等。
这个特征,放在美国人身上,更加明显。因为最早的美国人,全是英国过去的盎格鲁-撒克逊精英,他们理当所然认为自己是优越基因的直系传承,成为所谓的美国卓越主义。
这种种族优越感的重要表现形式,具体到行动上,就是自认为身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受之于天命,要替上帝管理天下事天下人。
所以我们看到,美国人瞧不起世界上其它种族的人,而且对于世界各地发生的事,总能指手画脚,插一杠子,常常干涉他国内政和地区事务,来满足自己管理天下的优越感和满足感。
(参考资料:《盎格鲁-撒克逊简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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