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的种类有很多,根据不同的移民政策,可以分为投资移民、创业移民、团聚移民、技术移民、自雇移民、雇主担保移民等等。在了解不同种类的移民过程中,很多投资人经常会遇到陌生的词汇,下面就带大家对移民常见词汇做一些简单的了解。
一、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其实就是代表一个人的国籍和身份。比如中国人拥有中国护照,美国人拥有美国护照。而护照可以用于证明自然人国籍以及身份来进行出入境的活动。拥有护照等于拥有这个护照国家的国籍,享有这个国家的公民身份以及公民福利。而要注意,绿卡则没有这些权利。
二、入籍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提出申请,并经某国批准而取得该国国籍;或因结婚,被收养等而取得某国国籍。入籍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拿护照,拥有哪个国家的护照就是哪个国家的人,有的国家允许多重国籍,但是在中国是不允许的。
三、签证
签证: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出入境管理机构通常为移民局或驻外使领馆。签证根据停留时间的长短可分为短期签证和长期签证;根据入境次数,可分为单次入境签证和多次往返签证;根据申请的类别可以分为旅游、探亲、商考、留学、工作等。
四、免签
免签:无需办理任何签证或入境许可,持有因私护照就可以入境该国,在该国境内进行短暂停留。
五、落地签
落地签:无需提前办理签证,到要去国家的口岸办理签证即可入境。有些国家和地区虽然允许中国游客落地签,但并不代表持因私护照的公民买了机票就能出境。像越南、文莱,要去这些落地签国家旅游,必须要随有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
六、居留签证
居留签证:又称TR(TemporaryResidence)或临时居留签,持有这种签证的人可以在该国临时居留一段时间,比如留学签证和工作签证,期间可以在该国工作和学习。
七、永居/绿卡
永居:也称为PR(PermanentResidence),例如美国称为绿卡,在加拿大称为枫叶卡。永久居留是一种权利,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可以在该国永远居住下去,并在许多方面与该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可以享受该国各种福利。但没有该国国籍,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享有该国护照及免签国待遇。
八、公民
公民:指加入该国的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可以享有该国护照及免签国待遇。
九、双重/多重国籍
双重/多重国籍:指一个人拥有两个或以上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有加拿大、美国(默许)、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等。
十、移民监
移民监:顾名思义,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要像“蹲监狱”一样不能长期离开该国家(短期可以),如果长期离开,就不能申请入籍或者会失去永久居留身份。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有明确的移民监要求。
十一、落地生
落地生:也叫落地国籍,是指无论父母的国籍是什么,只要孩子出生在该国就自动成为该国的公民。美国、加拿大都是承认落地生的国家。
十二、华人
华人:国籍是外国的,但具有中华民族血统的人。华人在另一种角度也是所有中国人的统称。
十三、华侨
华侨: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在国外长期生活的人。
十四、华裔
华裔:英文是EthnicChinese,指有中国血统的华侨在侨居国所生并取得侨居国国籍的子女。
十五、华侨生联考
华侨生联考: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这是由中国教育部单独为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设计的专门高考,以满足海外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回祖国内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为他们提供入读内地大学的机会。
十六、申根国/申根签
申根国/申根签:申根(Schengen)是卢森堡东南端一个人口不足人的宁静小城。年,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五国在这里共同签署了《关于逐步取消边界检查的条约》,即《申根协定》,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边境控制。加入该条约的国家即简称为申根国家,取得申根国家的签证就是申根签证。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身份或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申根目前共有26个成员国。
值得注意的是,申根国≠欧盟国≠欧元国。
十七、欧盟国
欧盟国: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创始成员国有6个,分别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现拥有27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年1月31日,英国正式“脱欧”。
十八、欧元国
欧元国:指欧洲联盟成员中使用欧盟的统一货币——欧元的国家区域。年1月1日,欧盟国家开始实施统一货币政策。年7月,欧元成为欧元区唯一的合法货币。目前欧元区共有19个成员国。
十九、全球征税
全球征税:全球征税制度是指某个国家对自己的公民和永久居民来自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收入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大国都是采取全球征税制度,包括:中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二十、区域征税
区域征税:区域征税制度是指某个国家对公民或永久居民仅对来自本国范围的收入征税,而对于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收入不征税的制度。实行区域征税的主要是一些小国家或地区,比如中国香港、新加坡和一些小岛国,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来吸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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