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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现将年度优自奖项目介绍如下:
一
优自奖项目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4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南非、挪威、奥地利、芬兰、荷兰、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爱尔兰、瑞典、丹麦、白俄罗斯、意大利、葡萄牙、新西兰、乌克兰、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冰岛。
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二
对照年度优自奖项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年12月10日至年2月10日,在此期间内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具体受理时间以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时间为准。
有关驻外使(领)馆经过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知驻外使(领)馆。
三
请登录优自奖项目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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